透视腐败变异 净化节日风气
日期:2018-01-02 作者: 点击次数: 次
透视腐败变异 净化节日风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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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中央纪委印发通知,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确保2018年元旦、春节风清气正。
纠正“四风”不能止步,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。面对花样翻新的隐形变异“四风”问题,我们仍要瞪大眼睛,拉长耳朵,不断升级“打法”,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,让不正之风无所遁形。
一、巧立名目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。食材采购费、误餐费、下乡补贴、出书补助……一大波令人眼花缭乱的名义背后,是少数单位巧立名目,移花接木套取资金行吃喝送礼之实。如2017年年初,为接待广东省戒毒管理局管理处调研员郑壮群一行,惠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陈锦辉安排购买洋酒两瓶2350元。当晚,郑壮群、陈锦辉等10人用餐,人均消费289元,超出当地公务接待标准。餐费在该所财务报销,购酒款从干警食堂食材采购周转金中支出。
二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。从公开通报的案例显示,明目张胆公款旅游的少了,却出现了“不吃公款吃老板”“不吃本级吃下级”等变种,违规接受甚至主动授意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宴请旅游。如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党组书记、局长王建华,2015年和2017年两次携家人到湛江过春节,违规接受湛江海事局下属公司公款宴请,共花费6861元,并公款报销春节期间在湛江的住宿费用5018元。
三、违规吃喝转入“一桌餐”场所。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,公款吃喝得到有力遏制,但在查处的问题中也发现违规吃喝转入内部食堂、培训中心等隐蔽场所,或者接受私营企业在高档小区内安排的“一桌餐”。如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书记、副院长、审委会委员邱剑明,接受涉及该院多起诉讼案件的某公司法人代表陈某邀请,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性质场所。该会所与其他经营办公场所隔开独立,入口设有门禁系统,有专门的餐饮包房、客房、书画收藏鉴赏室并长期备有高档酒水,不对外营业。
四、变“公车私用”为“私车公养”。节日期间,不少单位封存了公车,有些人便把歪主意从“车”转移到了“卡”上,通过使用公务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或用公款报销个人车辆加油费、保险费、保养费等。如2017年清明节期间,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办公室主任龙元平,多次违规使用本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。
五、违规收送礼戴上“面纱”。节日是人们走亲访友的重要时间节点,一些党员干部打起了“人情”招牌,出现以赞助费、慰问费等名义违规收送高档礼品酒水的新变种。如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政府接待办在2013年至2016年间,购买价值120万元的高档酒水2007瓶,并按历任常务副区长戴道、祁新桐要求,连续3年春节给区人大、区政协赠送高档白酒作为“慰问品”。
六、收礼搭上“高科技”。微信红包、电子预付卡等新型支付方式,动动手指就能完成,隐蔽性强,成为不少违纪人员的“收礼神器”。如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卫计委原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吕明先在2014年至2016年每年春节前后以及本人住院期间,收受下属红十字会医院、妇幼保健院等单位人员送的现金、微信红包、礼品等合计3.54万元。
七、化整为零操办婚庆喜宴。节日期间是举办婚庆喜宴的高峰期,为躲避检查,少数党员干部想出了化整为零、分批办酒、异地操办或只收礼金不办酒席的“妙招”。如2017年10月,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公安分局民警阮燕向单位报备婚宴酒席15桌。10月4日,阮燕本人宴请同事4桌,但调查发现夫妻双方分开办宴席,实际办理26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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